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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2203 更新时间:2019-12-05 14:22
2010年1月19日,国防科工局向机关各部门、局属各事业单位印发《国防科工局定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这一酝酿已久的规范定密工作正式启动。为什么要推进该项工作?一年来取得了哪些成效?带着这些问题,近日,本刊记者走进国防科工局安全生产与保密司,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采访。
规范定密 机关先行
记者:保密管理涉及诸多环节,定密是源头。我们了解到,从2010年开始,国防科工局下大力气开展规范定密工作,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负责人:国防科技工业系统是我国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主力军,涉及大量核心******秘密,重要性不言而喻,近年来,更成为国际敌对势力关注和窃密的重点领域。如何做好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过程中的保密管理是我们一直在思考和着手解决的问题。这是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只要存在涉密业务,就一定涉及保密管理,而要管住管好涉密信息则必须有一系列手段措施。国防科工局局长陈求发就曾经对全局干部职工讲:保密管理,怎么要求都不为过。
梳理保密管理的诸多环节及内容,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定密问题。我们认为,“定密是保密工作的源头”这句话,不能只停留在思想中,更要落实在工作中。在******保密局的大力支持下,我们下定决心抓好全行业的规范定密工作。国防科工局作为国防科技行业的管理部门,一定要带头做好规范定密工作,给全行业一个高标准的示范。因此,2010年,我们下大力气推进国防科工局自身的定密工作。
记者:定密是一项系统工作,《办法》出台前,国防科工局都作了哪些准备工作?
负责人:多年来,我们组织专人,多方调研,几易其稿,在******保密局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国防科技工业******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于2009年12月29日正式印发施行。保密具体范围的出台为我们在2010年开始推进规范定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定密责任 领导承担
记者:《办法》施行后,国防科工局是如何开展规范定密工作的?现在定密要遵循什么流程?
负责人:出台《办法》,推进国防科工局规范定密工作,得到了国防科工局党组的高度重视。2009年下半年,局里曾两次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办法》的可行性,各司(局)也认真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办法》出台后,我们随即启动了“定密细目”的制定工作。
国防科工局管理着国防科技工业6大行业,各司(局)涉密内容多、范围广,制定“定密细目”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虽然困难重重,但这是规范定密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我们要求各司(局)认真对待,结合行业实际进行梳理,必须具体到每一个涉密事项,定密时可以对号入座。经过反复修改、讨论,包括1万多条内容的国防科工局“定密细目”***终制定完成,下发各司(局)使用。
定密细目制定完成后,按照保密法的要求,我们着手建立定密责任人制度,旨在规范定密流程,明确定密责任。陈求发局长主动提出:我要担任定密责任人,承担定密责任。在他的带领下,国防科工局的定密责任人***终确定为局领导和各司(局)的正副司(局)长,并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执行。此后,我们组织定密责任人进行了专题培训。各司(局)为配合定密责任人制度的施行,全部修改了发文稿纸的文头,列入定密流程审批内容。
国防科工局现在的定密流程为:文件拟办人严格参照“定密细目”提出定密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相关定密责任人审定。对于部门上报的拟定密级的文件,定密责任人认为定密意见准确,签字生效,否则退改;对于部门上报的拟定为非密的文件,定密责任人同样要进行审核,签字生效,承担定密责任。
记者:经过一年的实践,成效如何?
负责人:经过全局同志一年的努力, 规范定密工作成效显著。
由于现在定密必须在“定密细目”中找到依据,否则将追究定密责任人的责任,因此全局上下对定密工作高度重视,定密事项明显减少,管理成本随之下降。各司(局)普遍反映,密件少了,保密管理好搞了,工作压力也随之减小。对于安全生产与保密司来说,我们针对涉密载体开展的全生命周期保密管理也有了质的变化。
2009年、2010年,我们对全局各部门各单位进行了两次大规模涉密载体清理工作,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一个抽屉,将多年积压在部门及个人手中的涉密载体彻底清理干净。规范定密工作实施后,产密数量持续下降,密件被严格集中在各司(局)保密员处管理。因此,现在的国防科工局内部已很少能看到密件摆放在办公桌上的现象,过去存在的连事务性工作都定密的滥定密现象及模板式定密现象,已彻底消失。
总结经验 扎实推进
记者:2011年,国防科工局将如何深化规范定密工作?
负责人:总结近几年定密工作的探索与实践,特别是在2010年国防科工局定密工作取得有益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国防科技工业定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已于近日印发施行,各军工集团公司已开始贯彻执行。
该办法依照保密法的规定,将授予军工单位定密权限,要求国防科技工业系统各级单位都要制定“定密细目”,并实行定密责任人制度。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负责人、军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本单位定密责任人,对定密工作负总责,并可根据工作需要,指定若干名人员为定密责任人。指定的定密责任人应当为单位领导、技术负责人或者本单位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国防科工局则主要负责国防科技工业定密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
与国防科工局2010年的规范定密工作实践相比,2011年推进国防科技工业定密工作是一项更加复杂、难度更大的工作。在国防科工局党组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将适时召开全系统规范定密工作推进会,扎实推进这项工作。目前,国防科技工业规范定密的实践刚刚开始,还处于探索阶段。希望这些实践经验能为广大保密工作者提供借鉴与参考,也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